原标题:美国正式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单边行动已引发各界担忧
当地时间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宣布,将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在涉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正式对中国启动调查。此举已引发各界对美国采取单边行动损害中美经贸关系的担忧。
资料图: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
“本周一,特朗普总统授权我审查中国法律、政策和贸易是否损害了美国的知识产权、创新和技术发展。”莱特希泽在发布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官网的声明中称,“在与有关方面及其他政府机构进行磋商之后,我决定正式启动相关调查。我今天已经向特朗普总统汇报,调查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展开。”
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备忘录,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对所谓“中国贸易行为”进行审查,重点是在技术转让领域中国是否涉嫌违反美国知识产权,并以此决定是否对中国展开贸易调查。一般而言,“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或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这一法律工具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不合理”或“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加征关税、限制进口等单边制裁。
针对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将对中国发起贸易调查一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15日发表谈话 称,“301”制度自面世以来,就具有浓厚的单边主义色彩,一直为其他国家所反对。美方已经向国际社会作过承诺,以符合世贸规则的方式执行该制度。中方认为,美方应该严守承诺,不要成为多边规则的破坏者。“我们希望美贸易代表要尊重客观事实,慎重行事。如果美方不顾事实、不尊重多边贸易规则而采取损害双方经贸关系的举动,中方绝不会坐视,必将采取所有适当措施,坚决捍卫中方合法权益。”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8月18日的声明中称,有关调查的细节,包括公众意见和公众听证会的时间表,都会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上发布,并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华尔街日报》曾分析称,如果调查确实进行,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才会决定是否会实施贸易制裁。
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查德·鲍恩比喻,在“301调查”中,美国政府既是警察(判断外国政府是否有错)、检察官(提起诉讼),又是陪审团(甄别证据)、法官(决定是否采取报复性措施)。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曾频繁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但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后,美国政府开始很少使用这一过时的调查工具,而更倾向于直接在世贸组织向其他国家提出贸易诉讼。2004年,美国劳联-产联曾提起针对中国劳工权利和劳工标准的“301调查”申请,但最终被美国政府否决;2010年10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的申请,启动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
相关新闻
特朗普执意展开对华贸易调查隐藏两大诉求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陈小茹
当地时间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行政备忘录,指示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针对所谓“中国不公平贸易行为”发起调查,以确保美国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得到保护。这意味着莱特希泽或将援引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视觉中国供图
当地时间8月14日下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一项行政备忘录,授权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针对所谓的“中国不公平贸易行为”发起调查,以确保美国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得到保护。有分析人士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只是特朗普总统此次对华进行贸易调查的一个说辞,背后隐藏的是美方的两大诉求:扭转贸易逆差、与朝鲜问题捆绑。
对华贸易调查或需一年时间
据白宫14日披露的消息,特朗普总统当天指示莱特希泽针对中国多项贸易行为展开调查,其中包括中国政府要求美国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时,与中国企业组建“不对等关系”的合资企业,并迫使其以技术转让换取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做法。在签署这一行政备忘录前,特朗普声称此次展开对华贸易调查是为了确保“公平和对等的贸易规则”,并称他将授权莱特希泽动用所有可用的政策选项。
据美国媒体报道,莱特希泽可能将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发起“301条款调查”。所谓的“301条款”被外界认为是美国为自己与竞争对手量身定制的贸易“法外神器”,也被称为美国在贸易领域的“核武器”。尽管这一条款存在3个版本,但每一版都授权美国总统或贸易代表在启动相关贸易调查时,无需任何证据或第三方,只要美国相信、认为或确定“某国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就可以对其发起“贸易制裁”。凭借该条款,美国先在上世纪60年代打击了崛起中的欧共体经济,后又在上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两次冲击日本经济,维护了美国二战后的经济霸主地位。
有分析称,莱特希泽此次着手对华贸易调查,很可能将依据“301条款”的第二个版本即“特别301条款”,评估中国在“窃取”知识产权上对美国造成的伤害。“特别301条款”是包括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82条、301条、302条、30条在内的总称,它赋予美国贸易代表绝对权力,如果其认定某国的贸易行为对美国的知识产权不利的话,美国就有权单方面采取贸易制裁措施,比如征收高额关税和限制进口等。
根据美方连日来披露的消息,莱特希泽此次对华调查将主要锁定两个方面:其一,全面调查中国企业是否存在“窃取”美国企业专利等商业机密以及线上、线下非法仿造商品和复制文化内容等问题;其二,评估中国政府是否曾为企业的“侵权”行为提供支持。
有美国白宫官员8月11日对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说:“中国大规模窃取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并强迫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建立不公平的合资关系。”该官员称美国经济每年因此类侵权行为损失6000亿美元。
尽管美国政府上下接连为此次贸易调查造势,但有分析人士指出,特朗普14日授权莱特希泽展开的贸易调查预计最长需要一年时间,之后才可能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华实施“单边”制裁,或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内采取报复措施。
“死磕”还是“抬价”
事实上,这已不是中国第一次遭遇美国发起的“301条款”调查。2010年,美国曾针对中国单边发起“301条款”(第一版本)调查,但在美方调查过程中,中美通过谈判解决了相关问题,美方未采取相应措施。
虽然特朗普上台之前就多次重申要实施“美国优先”的贸易保护政策,并扬言对中国商品课以重税,但上台执政之后,尤其是中美领导人海湖庄园会晤之后,中美双方积极推动“百日计划”,取得多项重要进展。上个月,两国又举行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商讨“一年计划”等。那么,在如此良好的合作背景之下,特朗普为何突然对华动用贸易“核武器”?特朗普此番是要“死磕”中国,还是再次使出“商人本性”放烟雾弹为其谈判争取“要价”?
美国丹佛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终身职正教授兼美中合作中心主任赵穗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指出,特朗普本性上是个商人,在谈判前频频释放烟雾弹是其惯用手法。在今年4月海湖庄园会晤之前,美国政府接连炒作“对台武器销售”“WTO经济制裁”等话题都是这一手法,“目的都是为了争取在与中国的谈判中要价高一点”。此外,从此次特朗普抛出“301条款”调查的过程来看,争取“要价”也应是其最主要诉求。
据法新社报道,白宫早在7月底就开始炒作“301条款”调查,并称特朗普将于8月4日签署相关文件;然而,随着联合国安理会制裁朝鲜的投票日期临近,白宫宣布推迟相关计划;8月12日,中美领导人应约通电话讨论朝鲜半岛局势后,美方再次传出将于14日签署调查文件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之所以启用“301条款”这一近20年来已很少被援引的法律条款,或许正是看中了该条款最长可达一年的调查周期,而这恰好为其争取“要价”提供了空间。
意图将中美贸易与朝鲜问题捆绑
尽管特朗普高喊对华贸易调查是为了“公平与对等”,但外界都明白这只是其冠冕堂皇的说法。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只是一个说辞,背后隐藏的两大目的更值得深究。
从浅层诉求来看,启动贸易调查威胁对中国商品采取“惩罚性”措施以扭转贸易逆差,助推“买美国货、雇美国人”的“美国优先”贸易政策实施是特朗普的一大诉求。这一点不仅是针对中国,即便是对美国最坚定的盟友——加拿大和欧盟,特朗普的做法也是如此。在本周三即将于华盛顿举行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谈判中,加拿大的最主要底线就是寻求从购买美国货的指令中豁免。
从深层诉求来看,将中美贸易与朝鲜问题捆绑才是特朗普的最主要目标。之前,特朗普曾直白暗示,如果中国加强对朝施压,令其收敛核导计划,他就会稍微放过中国。8月10日,他又在记者会上说:“我们每年在与中国的贸易上损失数千亿美元。他们知道我的感受……如果中国帮我们,我对贸易的感觉会有很大不同。”
8月12日,白宫传出贸易调查即将启动的消息后,美国《纽约时报》即评论称,“特朗普总统正式展开了通过贸易战争施压中国控制朝鲜行为的‘以中制朝’战术”。
外界担忧触发中美贸易战
针对特朗普对华启动“301条款”调查,美国舆论普遍认为,调查可能加剧美中两国的紧张关系,导致世界两大经济体之间爆发贸易战。
不仅美国商界人士担心对华启动的“301条款”调查可能伤及本国消费者和进出口企业的利益,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国际社会也担心因此遭受池鱼之殃。澳大利亚罗伊国际政策研究所执行主任迈克尔·富利洛夫已警告澳大利亚政府,必须严正对待美国政府对中国发出的贸易威胁。他称,一旦中美发生贸易战,澳大利亚在能源和农产品贸易等方面的利益将面临威胁。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4日也回应称,中国政府一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她呼吁美方实事求是地看待有关问题,客观评价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以及中国通过自主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她也敦促美方采取的贸易措施应该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