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家:向WTO起诉美国,就像去法庭告小偷,绝对赢!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白云怡】美东时间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公布对华301调查征税建议,并在60天内公开征求意见。据外媒报道,征税产品建议清单将涉及中国500亿美元出口,建议税率为25%。在美国发布清单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商务部发言人和中国常驻世贸组织(WTO)大使均立即做出了回应。《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这几份声明中都有这样一句话,“中方会立即将美方有关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中国能告得赢么?这对中国反击美国贸易“狙击”能起到什么作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中国可以打赢这场官司是“毫无疑问”的,而WTO的裁决结果不仅能澄清“是与非”的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遏制美国出台进一步的单边制裁措施。
“按照WTO的规则,中国告赢是毫无疑问的”,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4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通过国内法对中国进行单边制裁是违反世贸规则的,如果我们只是和美国就事论事谈500亿的征税货物是否太多是否合理等问题,就等于默认了美国的单边做法是合法的。所以,几个发言人首先就明确了一点:要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这是一个事关国际贸易多边大规则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是我们毫不动摇需要坚持的。”
何伟文表示,WTO的《争端解决谅解》第23条特别强调,要加强多边体制,任何一个成员不得单方面地认定或决定另一成员的某一措施违反了WTO的规则,也不能因单方面认为其利益蒙受了损害、丧失或WTO目标的实现受到了阻碍,进而决定对对方成员进行贸易报复。“鉴于这样明确的法律规定,我们在WTO起诉美国就好像是告一个当街偷东西的小偷,绝对会赢。”
世贸组织的判断和裁决可以起到什么作用?何伟文为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曾频繁对包括日本、欧盟、加拿大、巴西等多个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但这些伙伴一般都不得不选择了隐忍。1998年,欧盟终于忍无可忍,向WTO争端解决机制起诉了美国,要求就‘301’合法性进行裁定。2000年1月,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针对欧共体诉美国301条款案的专家组报告。由于此案受到了太多国际关注,美国不得不在压力下做出了一份‘明确、正式、无条件’的承诺:‘301’的实施将完全遵守WTO的规则,即可根据‘301’发起调查,但不能根据调查结论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此后,美国也一度停止了对‘301’的使用。这桩20年前的旧案也应该能给今天的我们很多启示。”
至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效力和威慑力,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建伟告诉《环球时报》记者,WTO案子的审理需要一定时间,结果出来可能要一年以后了,如果案子复杂可能还要更慢,“而在此期间,中国的产品已经被限制了,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提前有心理准备的问题”。“但另一方面,现实预期是美国对中国的单边制裁可能不止这一个‘301’,未来特朗普非常可能启动更多的301调查,并对此次清单以外的产品用其他理由进行限制。诉诸WTO多边机制,更是为了警示美国,阻止其进一步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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